项目名称 | 2021年如东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县级第三方核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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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如东县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公示时间 | 2021-08-19 16:52:49 | 项目预算 | 110000.0元 |
一、项目编号:
RDCGJH-2021-08-0003
二、项目名称:
2021年如东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县级第三方核查
供应商名称:
南通大汇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街道深南路199号天安数码城8幢808室
中标(成交)金额:
109600元
服务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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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2021年如东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县级第三方核查 |
服务范围: | 全县 |
服务要求: | 一是经镇级第三方确认的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的真实性。根据上报作业面积清册重点核查作业面积准确性,作业面积与农业耕地地力保护面积、作业机手作业面积的对应关系等真实情况。二是各镇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工作台账资料是否符合县级要求,工作资料是否合规、真实,工作程序是否符合《实施方案》要求。三是对生态型犁耕深翻示范村上报的作业补助面积进行核查,要求申报面积超100亩的实际种植户每户必到,主要核查犁耕深翻面积的真实性和犁耕深翻作业质量。四是对比五家涉及秸秆离田镇清册,查看有无重复申报现象。五是对我县三家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秸秆收购量进行核查,并分别出具审计报告。 |
服务时间: | 县级核查工作分夏季、秋季两次进行。夏季在收到乡镇申报资料60日内,秋季在收到乡镇申报资料50内完成并出具核查报告。 |
服务标准: | (1)突出核查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据实上报作业补助面积和准确率,严禁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2)做好核查过程记录。无论是电话核查、现场实地查勘,还是检查台账资料,按“谁核查,谁签字”的要求,建立核查结果签字确认制度,必须形成工作记录并妥善保存。具体内容包括核查时间、核查人员、被核查对象、申报还田情况、还田作业质量、实际核查结果、核查工作影像资料,需说明事项等。 (3)出具核查报告。核查结束后,以县为单位按要求及时完成核查报告,并上报县级农业农村局、财政部门;对我县三家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进行专项审计,并分别出具审计报告。 (4)核查完成时间。县级核查工作分夏季、秋季两次进行。夏季在收到乡镇申报资料60日内,秋季在收到乡镇申报资料50内完成并出具核查报告。 (5)实施阳光操作。作业面积核实的各个环节都要公开、公正、透明,严禁暗箱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核查结果要接受县农业农村局、财政部门的抽查考核及省农业农村局、财政组织的验收。 (6)投标供应商必须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项目详细概况,以保证报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注: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现场情况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成交后和签订合同时及实施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费用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桑乃富,符小军,李珺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名称:如东县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
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拥军路
联系方式:13906272608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珺珺
电 话:13906272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