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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项目名称 如东县十四五时期2022-2025年低效用地再开发年度实施计划编制项目
采购单位 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公示时间 2022-08-08 18:04:52 项目预算 280000.0元

如东县十四五时期2022-2025年低效用地再开发年度实施计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时间:2022-08-08 18:04:52    阅读次数:627】
项目概况
  • RDCGJH-2022-07-0139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如东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RDCGJH-2022-07-0139

    • 项目名称:

    • 如东县十四五时期2022-2025年低效用地再开发年度实施计划编制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

    • 280000.0(元)

    • 最高限价:

    • 280000.00(元)

    • 采购需求:

    • 1、项目总体目标 依据如东县“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十四五”低效用地调查数据库成果为基础,落实“十四五”期间低效用地再开发任务,分年度实施“十四五”时期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完成2022-2025共四个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完善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提高土地利用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不断提升实施城市更新和美丽宜居城乡建设水平。 2、工作内容 ①范围及期限。已纳入低效用再开发调查数据库成果和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成果、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权利人再开发意愿强、已征得再开发项目涉及利益群体同意的低效用地,可列入年度实施计划范围。以政府收购储备方式进行低效用地再开发的,还应符合地方土地储备年度计划。低效用地再开发年度实施计划期限为1年,具体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 ②确定年度目标和任务。依据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目标年任务量,在满足地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配套设施用地前提下,合理确定年度再开发完成的任务。 ③确定再开发方式和再开发方向。支持各类主体参与再开发,分项目确定低效用地再开发主体;因地制宜确定再开发方式,包括:收购储备、实施流转、协议置换、增容旧改、增资技改等。同时,应与城市更新等详细规划内容结合,明确低效用地年度实施地块的再开发方向,合理确定各再开发单元的容积率、土地用途、建筑密度等开发强度控制要求;重点分析调整方向与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协调情况。 ④明确安置补偿方案。涉及安置补偿的,编制再开发项目安置补偿方案。明确安置补偿要求、安置补偿方式和计划、安置补偿标准和结算方法等,包括需完善征收手续的土地征地补偿到位情况以及需要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处罚情况。 ⑤按要求报备年度实施计划。年度实施计划编制成果包括文档成果、图件成果和附件。将年度实施计划相关数据录入省级低效用地再开发管理信息系统。 3、工作要求 依据如东县基期年的基础数据,在确保落实上级下达的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任务基础上,结合如东县经济发展需求,科学预测“十四五”期间低效用地潜力,确定规划期内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目标、安排低效用地再开发时序、建立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数据库,同步编制完成年度实施计划,完善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提高土地利用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不断提升实施城市更新和美丽宜居城乡建设水平。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请仔细研究。

    • 合同履约期限: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按照采购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2022-2025年全部工作任务,直至项目成果通过省级主管部门验收或备案。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单位;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中国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甲级资质和省级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机构评价推荐证书一级资质(投标人的土地规划甲级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中国土地学会不再开展到期土地规划甲级资质延续认定工作。如投标人因上述政策性原因未延续的资质证书视为符合条件,但必须提供2020年6月江苏省土地学会关于规划资质证书到期仍视为有效的函)。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2022年08月08日至2022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每天下午2:3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如东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 方式:领取时间:2022年8月8日——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欢迎合格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报名,并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单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领取采购文件后方可参与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家劲,电话:15906291850。 邮箱:1176336615@qq.com。 采购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采购文件与纸质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补充更改将通过如东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补充变更公告。如投标单位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地点:如东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方式: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下方可下载)、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与代理单位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获取采购文件,以上资料必须全部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 售价:200.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0楼6011会议室。(江苏省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北侧,泰山路东侧)。

    • 五、开标时间:

    • 时间:2022年08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0楼6011会议室。(江苏省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北侧,泰山路东侧)。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2、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3、特别提醒:现因疫情防控需要,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及其他相关人员做如下防控要求:

      凡投标供应商代表须持“行程码”和“健康码”双绿码且无“*”号;同时须提供投标当日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投标供应商(每家投标供应商仅允许派一人参加投标,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须统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与投标。以上要求如有投标供应商在检查或检测后不满足防控要求的则不可以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25号

    • 联系方式:0513-8196586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爱民路99号

    • 联系方式:15906291850

    • 3.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人:吴晶

    • 电 话:0513-81965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