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环境监测第三方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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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公示时间 | 2021-03-12 09:47:37 | 项目预算 | 700000.0元 |
一、合同编号:
RDCGJH-2020-10-0116
二、合同名称:
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第三方服务项目如东县政府采购供需合同
三、项目编号:
RDCGJH-2020-10-0116
四、项目名称:
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第三方服务项目
采购人(甲方):
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
地 址:
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26号
联系方式:
13656293685
供应商(乙方):
苏州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皓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相城区澄阳路3286号;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42号;
联系方式:
18662451573
主要标的名称:
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第三方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一、项目具体需求说明
(一)项目需求
为按照委托方的各专项监测方案(包括监测方法),对污染防治攻坚办发文涉及的重点排污单位监管监测、全县黑臭河流专项整治监测、国家考核地下水点位、南美白对虾养殖专项整治、化工园区VOC废气整治专项监测、重点排污企业执法监测、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企业,环境信访执法中涉及到的固定废物监测,危险废物鉴定监测,海洋监测等项目开展监测工作,按时按质完成监测、出具报告。
(二)其他要求说明
1. 成交供应商除应做好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外,还应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为服务人员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保险种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选择);
2.委托监测的责任
接受委托的成交供应商应确保项目监测质量,按时完成监测工作。项目监测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有关行业规范及服务对象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对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负责,并对监测结果作出判断。
由服务对象委托的监测项目,成交供应商的监测数据只向服务对象提供,不得自行提供给其他单位。对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监测结果以及自行对外提供监测报告的,除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外,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可采取必要措施终止委托监测,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成交供应商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
27.16(元)
合同金额:
54.32(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两家中标单位的服务金额合计达到70万元,或合计金额虽未达到70万元但服务期已至2021年10月30日,合同自动终止。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签订日期:
2021-02-25
合同公告日期:
2021-03-12
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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