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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项目名称 餐饮油烟检测(委托第三方)
采购单位 如东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方式 其他
公示时间 2023-07-21 15:46:24 项目预算 50000.0元

如东县城市管理局餐饮油烟检测(委托第三方)采购公告

【时间:2023-07-21 15:46:24    阅读次数:1180】
  • 一、采购人名称:

  • 如东县城市管理局

  • 二、项目名称:

  • 餐饮油烟检测(委托第三方)

  • 三、项目编号:

  • RDCGJH-2023-07-0128

  • 四、预算金额:(元)

  • 50000.00

  • 五、采购方式:

  • 其他

  •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国家认可的CMA资质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检测范围需包含餐饮油烟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且有环境监测专用试验室,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必需的技术设备、仪器。

  • 七、采购需求:

  • 1、餐饮油烟监测服务需求。

    依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要求,对涉嫌油烟排放超标的执法案件进行取样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项目服务及报价范围。

    2.1招标范围:2023年度如东县城市管理局对涉嫌油烟排放超标的执法案件(如有)进行取样检测。

    2.2报价范围:以个案为单位,应包含采购文件所需的油烟排放取样检测、出具报告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设施设备、材料人工、车旅住宿、务工务时和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注:投标供应商必须认真对本项目的条件需求和困难因素进行认真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成交后和签订合同时及出现场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均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费用的要求。

    采购件的修改将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3、中标单位单位出现场时间和出具报告的要求。

    3.1.接我局通知后中标单位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出现场;

    3.2.现场勘察取样后五个工作日内出检测报告;

    3.3.检测报告为3份盖有红章在正式文件。

    3.4.成交供应商必须于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做好工作,接受采购人验收并一次交验合格。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支付成交金额百分之二每天的违约金(从个案服务费用中扣除)。

    4、项目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4.1.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满足采购文件的服务需求。

    4.2.如果采购人有需求对每个执法案件的检测进行深化服务的,供应商必须满足其要求,招标范围以外的费用另行商定。

  • 八、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

  • 2023年7月27日下午3点00 分,如东县城市管理局1201室(掘港镇电大路40号)。

  • 九、评审时间:

  • 2023-07-27 15:00:00

  • 十、评审地点:

  • 如东县城市管理局1201室(掘港镇电大路40号)

  • 十一、评审方法:

  • 最低价中标法

  • 十二、保证金事宜:

  • 本项目无需提交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 十三、采购人联系方式:

  • 15962797766

  •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15365522039

  • 联系地址:如东县掘港镇城中街道

  • 十五、其他事项:

  • 本项目无需提交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