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餐饮油烟检测(委托第三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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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如东县城市管理局 | 采购方式 | 其他 |
公示时间 | 2023-07-27 16:31:07 | 项目预算 | 50000.0元 |
一、采购人名称:
如东县城市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
餐饮油烟检测(委托第三方)
三、项目编号:
RDCGJH-2023-07-0128
四、预算金额:(元)
50000.00
五、采购方式:
其他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国家认可的CMA资质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检测范围需包含餐饮油烟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且有环境监测专用试验室,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必需的技术设备、仪器。
七、采购需求:
1、餐饮油烟监测服务需求。
依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要求,对涉嫌油烟排放超标的执法案件进行取样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项目服务及报价范围。
2.1招标范围:2023年度如东县城市管理局对涉嫌油烟排放超标的执法案件(如有)进行取样检测。
2.2报价范围:以个案为单位,应包含采购文件所需的油烟排放取样检测、出具报告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设施设备、材料人工、车旅住宿、务工务时和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注:投标供应商必须认真对本项目的条件需求和困难因素进行认真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成交后和签订合同时及出现场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均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费用的要求。
采购件的修改将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3、中标单位单位出现场时间和出具报告的要求。
3.1.接我局通知后中标单位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出现场;
3.2.现场勘察取样后五个工作日内出检测报告;
3.3.检测报告为3份盖有红章在正式文件。
3.4.成交供应商必须于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做好工作,接受采购人验收并一次交验合格。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支付成交金额百分之二每天的违约金(从个案服务费用中扣除)。
4、项目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4.1.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满足采购文件的服务需求。
4.2.如果采购人有需求对每个执法案件的检测进行深化服务的,供应商必须满足其要求,招标范围以外的费用另行商定。
八、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
2023年8月2 日下午3点00 分(北京时间)、如东县城市管理局1201室。(掘港镇电大路40号)
九、评审时间:
2023-08-02 15:00:00
十、评审地点:
如东县城市管理局1201室。(掘港镇电大路40号)
十一、评审方法:
最低价中标
十二、保证金事宜:
0
十三、采购人联系方式:
15962797766
名称: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365522039
联系地址:如东县掘港镇城中街道
十五、其他事项:
本项目无需提交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